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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签订的时间过期了工程一半都还没做到就不做了,多次催促都说在安排,而且还向客户要钱,不给钱就推迟安排,给就马上可以进场做工。这不是钱的问题我担心他在我们给了钱就不给我们做了或是做不好怎么办呢?现在这样托着都将近半个月了,而且我们已给了装修公司一半多的钱了,我想请问律师我可以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补偿我的损失吗?或者按他合同的价格算他做了多少算多少,多给的那部分我可以追回来吗?

首先主要看合同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有相关赔付或惩罚条款,那按照合同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的情况,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进行违约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16-07-14 回复律师:江苏苏站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512-6865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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