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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94年入职,没有工资记录,96年开始缴纳社保,他在2014年11月份自动离职(未办理任何手续非公司开除),公司继续为其缴纳94-96年22个月的社保至今年7月份,现在对方要求社保缴至退休(现在才四十几岁)补偿金的无理要求,请问如果劳动仲裁立案,我们是否有过错?

没有过错,建议书面公告辞退该员工

回复时间:2016-08-12 回复律师:江苏苏站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512-6865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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