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号晚上11点左右,当时天下着雨,我带着点小跑向东亭站台走去,在途经东亭和戈巷街道隧道,东侧人行车道,我被人骑着电瓶车撞到,当时就发现右脚趾头肿了,其它没什么,当时感觉没什么大事就没有报警,当场那人就想跑,我当时也急着想去上班,就好说你把我送到青灯我回去换衣服去上班,在回去的途中,我疼的眼前什么都看不到,当时那人已经把我放到青灯新村西区门口就想跑,我死死拉着他让他把我送到唯亭医院,送到医院我挂号去找值班医生看了,医生说晚上没法拍片,要我早上去,在我去付钱拿药期间那人跑了,当时我们俩人还在大厅里逗留一会,那会应该是二十三点二十左右吧,大厅里如果有摄像头应该能查到,之后我就打电话向主管请假,后来由于全身都被淋湿手机听孔有问题,没办法叫了一辆滴滴从唯亭医院到青灯新村,第二天一早上我就去唯亭医院拍片子,片子出来后右脚第二脚趾骨折加错位,唯亭医生叫我到苏州平江医院看,到了这边医生说要做手术,当时医生说是自费,还是用医保,当时由于没有报警记录,担心工伤不好走,由于脚趾头骨折疼痛,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咨询,就只好走暂时压了医保卡在医院,目前人还在医院,目前状况就是右脚第二脚趾头做了手术用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责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